汽车未按时保养 或失“三包”保障

来源:互联网 | 2013-11-27

  【88订单网】昨日,佛山市工商局发布第13号消费警示,提醒市民勿忽视汽车保养,根据最新实施的汽车三包规定,如果消费者未按照维修保养手册到指定维修店按时保养汽车,经营者对所涉及产品质量问题,可以不承担保修等三包责任。

 

  销售商以“没按时保养”为由拒保修

  近年涉及汽车保修的申诉案件不断增多。今年1-9月,佛山市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共受理涉及“销售商以消费者没有按时到该店保养汽车为由拒绝保修”的申诉13件。

  市工商局介绍,由于汽车销售商在销售时并没有告知消费者关于保养方面的问题,一般保养问题只在说明书中提及。而消费者往往忽视了定时保养的重要性,也有消费者反映由于汽车销售商保养收费较高,因此到其它汽车维修店进行保养。以往由于没有专门的汽车三包政策,因此对此类纠纷没有具体的处理规定。

  消费者保养汽车要索取保养凭证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于2013年10月开始实施,规定中对保养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该规定第十二条“销售者销售家用汽车产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明示并交付产品使用说明书、三包凭证、维修保养手册等随车文件”、第三十条“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和三包有效期内,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营者对所涉及产品质量问题,可以不承担本规定所规定的三包责任:(五)因消费者未按照使用说明书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修理产品,而造成损坏的。”

  市工商局表示,根据上述家用汽车三包规定,消费者应按照维修保养手册到指定维修店按时保养汽车,否则经营者对所涉及产品质量问题,可以不承担本规定所规定的三包责任。如果消费者想到其它店铺保养,建议到有资质的维修店保养并索取保养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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