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商场优先维护消费者权益

来源: | 2014-2-17

  【88订单网】消费者在商场购买的商品,如果在使用的过程中出现问题,负责一方是生产商还是商场呢?近日,国家质检总局日前发布通知,要求推动中大型商场建立质量首负责任制度,并开展试点。当消费者的权益受到损害时,应该向商场提出更换,退货,维修等要求,商场应先行解决消费者相关问题,然后再向相关责任方追偿。

 


  通知指出,质量首负责任制度将在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和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城市的大中型商场开展试点,原则上每个城市至少2家商场。试点商场先行担责,履行赔偿责任,建立赔付后追偿制度。这将有利于构建销售者牵头发动的质量责任追溯链条,建立层层追溯、相互监督的质量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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