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受限制 监管实则为规范

来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 2014-3-25

  暂停虚拟信用卡以及二维码支付业务,下发《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拟要求个人支付账户转账单笔不超过1000元,年累计不能超过1万元。近日,中国人民银行的一条条措施,把第三方支付企业彻底打蒙了。


  尤其是对《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三方支付企业的反应十分激烈,甚至有基金公司人士这样调侃:“若草案成行,对于第三方支付或者积极与第三方支付合作的基金公司而言,真的是一夜回到了起点。”


  央行为什么要针对第三方支付企业出台这么多限制措施?是因为传说中的中国银联的“哭诉”,还是因为第三方支付市场确实存在问题?

 

 会哭的孩子有奶吃?


  其实,对于央行接连出台限制第三方支付的措施,坊间有个猜测就是,中国银联的利益受到了第三方支付的冲击,从而向央行“哭诉”。


  中金公司相关分析指出,传统的线下收单业务中,发卡行、收单行与银联按7∶2∶1分成;而无论是支付宝钱包的二维码扫描支付还是腾讯的微POS,实质上都是用线上方式做线下收单业务。而在线上的收单模式中,手续费仅涉及发卡行和收单行(主要为第三方支付企业),中国银联被架空,虚拟信用卡与二维码支付的推广直接影响到中国银联的既有利益。于是,中国银联不乐意了。


  “施阴谋者最易以阴谋论指人”,在央行暂停虚拟信用卡和二维码支付的当晚,多方的矛头就对准了中国银联,但中国银联显然不想让这样一盆脏水泼到自己脑袋上,于是就以“阴谋论”对此进行了驳斥。同时,中国银联回应,2013年6月中国人民银行废止了联网通用的5个文件,标志着对中国银联的政策保护已经彻底取消。


  中国银联总裁时文朝就表示,中国银联作为开放性的平台,愿意与包括支付宝、财付通在内的所有市场主体开展平等的合作,共同推进业务创新发展,但是这种合作必须符合市场规则、有利于维护消费者权益。


  同时,中国银联也从风险角度对此次暂停做出了解释。中国银联相关风险专家认为,央行此次暂停二维码支付和虚拟信用卡有关业务,完全是从保障消费者权益、防范支付风险出发和考虑的。央行暂停支付宝条码支付,符合广大持卡人的利益,符合整个支付产业健康发展的需要。


  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与中国银联就更没有关系了。观察人士指出,限额管理的出台,实际上意味着央行对第三方支付目前市场发展现状、定位和未来走向的基本判断发生了重大调整。更深层地说,此举表明互联网金融监管观察期已结束,起码第三方支付的监管观察期要结束了。


  “央行这几个限制第三方支付发展的办法的出台,对中国银联肯定是有一定的好处,但不能从这个方面去反推说是中国银联主导的,这是没有道理的。”张萌认为,在整个市场充分竞争的环境下,中国银联也没有这么大的力量去推动央行去做这样的事情,而且这也不符合金融业越来越开放的大趋势。


  规范第三方支付市场


  叫停虚拟信用卡及二维码支付,央行给出的理由是安全性待完善。360互联网安全中心近日发布的报告显示,通过二维码传播恶意程序的比例在2013年增长迅速。


  《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关于暂停支付宝公司线下条码(二维码)支付等业务意见的函》中提到,线下条码(二维码)支付突破了传统受理终端的业务模式,其风险控制水平直接关系到客户的信息安全和资金安全。目前,将条码(二维码)应用于支付领域有关技术,终端的安全标准尚不明确。而虚拟信用卡突破了现有信用卡业务模式,在落实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保障客户信息安全等方面尚待进一步研究。


  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司副司长周金黄表示,与传统业务相比,包括二维码支付、虚拟信用卡在内的创新业务,涉及不少新的技术、新的流程和新的识别技术,某些方面目前的既有规则并未涵盖,存在一定风险隐患,央行需要对此进行进一步研究。

  对于《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易观智库高级分析师张萌认为,央行在发放移动支付牌照后,只是对第三方支付企业的法律地位有了一个基本认可,这只是一个起点,后续各方面还需要有一个规范。


  张萌表示,这份征求意见稿反映出第三方支付经过一段时间的“野蛮生长”后,央银行已经开始着手对其进行全面规范和整顿,但对第三方支付的影响还得看最终出台的文件。


  有观点称,对数额设限,央行的想法是将支付机构网络支付定位为小额消费账户,是银行支付渠道的一个补充。而且央行希望第三方支付机构能够更多在金融基础设施缺乏的地方提供支付服务。但牌照下发后的这几年,支付机构却在抢占发达地区的市场,更热衷在金融资源积聚的大城市跑马圈地,这是央行所不愿看到的。

  央行内部人士也证实了这一说法,在征求意见稿中有一条规定“超过限额的,应通过客户的银行账户办理”,目的是引导虚拟账户向小额、便民、业务风险可控的方向发展,将大额交易引至银行账户处理。


 
  创新与监管之惑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互联网金融”首次被写入政府工作报告,令互联网公司拍手叫好、奔走相告。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潘功胜也表示,对互联网金融这个金融新品种态度明确,第一就是要鼓励创新和发展。


  而央行最近接连出台对第三方支付进行限制的措施,似乎又给互联网公司兜头浇了一盆冷水,把刚鼓起来的热乎劲又给摁了下去。


  “说好的鼓励创新哪儿去了?”第三方支付人士抱怨道。该人士认为,互联网金融这样的新兴业态不可能没有风险,但是因此过度强调风险,就会将金融创新扼杀掉。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认为,对于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管理,管理层还是不要急着“限制”。“我们过度强调风险的话,可能就会使得一些金融创新无疾而终,当然我们也不能说无视它的风险,我想要把握好一个平衡。”


  中央财经大学金融法研究所所长黄震认为,互联网金融创新可能会存在一些风险和安全隐患,央行从网络安全、信息安全以及风险防范的角度采取一定的管理手段,也是考虑到当前互联网金融创新势头越来越猛,涉及的人群越来越多,为了防止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而采取的一种必要措施。


  张萌的看法则比较中立,她认为,创新和监管争取要做到一个动态的、良性的平衡,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缺任何一方都不会取得很好的发展。


  其实在鼓励创新的同时,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以及高层表态上,都提及了“完善金融监管协调机制,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的内容。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就表示,互联网金融业务在政策、监管、调控等方面不能完全适应,需要进一步完善。


  互联网金融发展到今天,既有实时到账、便利消费的颠覆式创新,也有网络诈骗、账户盗刷等新的隐忧。如何在创新与风险防控之间找到一个最佳的平衡点,需要监管层好好地动一番脑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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