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农场在促进农业家庭经营的现代化转变、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和集约化上发挥了重要的引领作用。近年来,由于政府的鼓励和政策的激励,国内家庭农场发展风生水起,已经成为新型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在国外,家庭农场经过多年的发展,又有哪些特点值得我们借鉴呢?
俄罗斯政府立法补贴农场发展
俄罗斯《农民(农场)经济联邦法》规定:家庭农场是享有法人权利的独立的生产经营主体。它可由农民个人及其家庭成员组成,并在终身占有、继承土地和资产的基础上进行农业生产、加工和销售。政府对经营家庭农场的农民无偿提供定额标准以内的土地,5年内免征土地税,农用机具折价后分期付款,使用期可达25年,提供无息或年息低于2%的贷款,向家庭农场发放补贴,对家庭农场主和成员进行经营管理和科学技术培训等。2000年之后,俄罗斯家庭农场在数量上虽然不断下降,在质量和规模效益上却得到了提高和发展。目前,俄罗斯已登记的农场总数超30万个,经营土地达到3000万公顷。
美国区域分工提高经营效率
美国有200多万个农场,多为占地100公顷以上的大型农场。通过科学规划,全国分为10个农业生产区域,每个区域主要生产一、二种农产品。位于相关地带的家庭农场因地制宜、降低成本、提高生产率,提高了农业区域分工和专业化程度。美国家庭农场的高生产率离不开先进的农业科技,农业教育、研究和技术推广形成极富特色的“三位一体”,技术转化顺畅,为家庭农场的现代化发展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