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用卡波姆934*940*941*971p*价格电议/qq议
卡波姆
标准来源 :中国药典2010年版二部勘误表
卡波姆
kabomu
carbomer
[54182-57-9]
本品为丙烯酸键合烯丙基蔗糖或季戊四醇烯丙醚的高分子聚合物。按干燥品计算,含羧酸基(—cooh)应为56.0%~68.0%。
【性状】 本品为白色疏松状粉末;有特征性微臭;有引湿性。
【鉴别】 取本品0.1g,分散于20ml水中,加10%氢氯化钠溶液0.4ml,即成凝胶状。
【检查】 酸度 取本品0.10g,均匀分散溶胀于10ml水中,依法检查(附录ⅵh),ph值应为2.5~3.5。
黏度 取本品0.5g,均匀分散于98ml水中,待充分溶胀后,混匀,用15%氢氧化钠溶液调节ph值至7.3~7.8(用精密ph试纸测试),加水至100ml,混匀(避免产生气泡),依法测定(附录ⅵg第二法),在25℃时的动力黏度应为15~30pa·s。
苯 取本品约1g,精密称定,置具塞试管中,加对二甲苯10.0ml,振摇使本品分散,加0.1mol/l氢氧化钠溶液10.0ml,密塞振摇1小时,取上清液作为供试品溶液。另取苯适量,精密称定,加对二甲苯制成每1ml中舍10μg的溶液,作为对照品溶液。精密量取供试品溶液与对照品溶液各1μl,照气相色谱法(附录ⅴe)测定,用3m玻璃色谱柱,担体为201红色担体(60~80目),以邻苯二甲酸二壬酯与有机皂土等量混合,作为固定液,涂布浓度为10%,在柱温100℃测定。含苯不得过0.01%。
干燥失重 取本品,在80℃减压干燥1小时,减失重量不得过2.0%(附录ⅷl)。
炽灼残渣 取本品1.0g,依法检查(附录ⅷn),遗留残渣不得过2.0%。
重金属 取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渣,依法检查(附录ⅷh第二法),含重金属不得过百万分之二十。
【含量测定】 取本品约0.4g,精密称定,均匀分散于400ml水中,搅拌使溶解,照电位滴定法(附录ⅶa),用氢氧化钠滴定液(0. 25mol/l)滴定(近终点时,每次滴入后搅拌至少2分钟)。每1ml氢氧化钠滴定液(0.25mol/l)相当于11.25mg的—cooh。
【类别】 药用辅料,软膏基质和释放阻滞剂等。
【贮藏】 密封保存。